111青年就業獎勵計畫 - 就業 獎金 - 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

TWD 86.65
數量:

「111年青年就業獎勵計畫」常見問答

110 學年度畢業青年受僱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及依法. 投保就業保險,並符合下列就業情形之一,可申請就業. 獎勵:. 1. 111 年6 月15 日至9 月30 日間受僱就業,且連續受. 僱於 6 頁

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

本計畫適用對象為年滿15歲至29歲之本國籍初次尋職青年,未在學且未就業連續達90日以上者。 2. 「初次尋職」是指參加本計畫前,未曾參加就業保險、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 

一百十一年青年就業獎勵計畫(112061)

青年於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180日以上,由分署依查得之投保紀錄審核通過後,另發給1萬元。青年依本計畫領取之就業獎勵金額,合併各年度青年就業獎勵計畫,最高發給3萬元。」第7 

勞動部111年青年就業獎勵計畫:職涯發展

獎勵標準: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,一次發給2萬元就業獎勵;如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180日,加發1萬元,合計最高發給3萬元。

勞動部推出「111青年尋職津貼計畫」

一、適用對象. 本國籍20歲至29歲的未就業青年,並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資格: · 二、補貼標準 

一百十一年青年就業獎勵計畫

六、前點就業獎勵,經審核通過後,一次發給新臺幣(以下同)二萬元。 青年於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一百八十日以上,由分署依查得之投保紀錄審核通過後,另發給一萬元。 青年依本計 

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