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提告流程
1.前情概要:如果車禍中沒有造成人員受傷,則不能進行刑事告訴,但即使如此,受害者仍可以尋求民事賠償。 · 2.提出民事起訴狀:如要進行
被害人:車禍之被害人向肇事方的居住地或戶籍地、車禍發生地的管轄警局或檢察署提出。 法定代理人:因被害人若未成年,可以請被害人之父母親代為提出告訴。被害人的配偶亦可
1.可至警局報警/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. 車禍案件可於事發6個月內向警局提告過失傷害,警方傳喚雙方到場製作筆錄後,會將案件函送至地檢署由檢察官接續偵辦。 或是直接尋求
第一步:準備資料、蒐集證據 · 第二步:至警局報案/各地方法院地檢署提告 · 第三步:進行強制調解 · 第四步:調解
刑事車禍提告進度方面,在提告後首先會由檢察官進行偵查,所以會收到由地檢署寄送的傳票,因為每個地檢署案件多寡及排程、人力的不同,所以沒有固定的時間,通常會落在1至2周,長
1.到警察局或地檢署提起告訴,或向法院提起自訴 · 2.提告訴後,到地檢署開偵查庭(自訴不經此偵查階段) · 3.起訴後,到法院開審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