價格: TWD 101.27
中度身心障礙者自付保費由中央補助50%,由身障者自付50%。 輕度身心障礙者自付保費由本府補助25%,由身心障礙者自付75%。
身心障礙者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及社會保險自付保費補助之標準如下: 一、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全額補助。 二、中度身心障礙者補助二分之ㄧ。 三、輕度身心障礙者補助四分之ㄧ。
1、領有身心障礙證明。 2、參加國保、公保、勞保、農保、軍保、健保等社會保險者。 1、補助國保保險費自付額 (1)極重度、重度障礙者全額補助。 (2)中度障礙者補助70%。
補助標準依據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第5條規定辦理,標準如下: 1.重、極重度者:自付保費全額補助。 2.中度者:自付保費補助二分之一
(三)領有中、輕度身心障礙手冊(或證明)並年滿65歲以上老人,且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綜合所得稅稅率12%者。
身心輕度障礙者,政府補助自付保險費的1/4;身心中度障礙者,政府補助自付保險費的1/2;身心極重極重度障礙者,由政府全額補助。 其他健保費補助項目請參考「衛生福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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