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保人變更

要保人變更 - 要保人變更為被保險人 - 變更要保人原因怎麼寫

價格: TWD 103.10

空中櫃檯辦理 · 原要保人本國籍身分證。 · 新要保人、被保人身分證明文件(如:身分證、居留證) · 原要保人、新要保人、被保人都需要下載並註冊國泰人壽APP.

保單變更辦法- 保單變更- 保戶服務

保險單。(電子保單免檢附) · 保險契約終止/撤銷申請書。 · 要保人身分證影本。(採郵寄或由第三人遞送文件至本公司 

變更要保人

變更要保人聲明書:如原要保人死亡,須其所有法定繼承人簽名同意放棄法定繼承權,並將保單權益轉給新的要保人。 如要保人死亡應檢附戶籍謄本(或除戶證明)及所有法定繼承人之 

保單變更

臨櫃辦理:於營業時間,攜帶雙證件(身分證和另一身分證明文件)。 委託服務人員辦理。 一般要保人變更: 請填寫保險契約內容變更申請書並檢附保險單; 新、舊要保人身分證; 新 

保戶資料|保單/資料變更

變更受益人須由要保人提出申請並經被保險人簽名同意,且須於「契約變更/復效/保單補發申請書」上註明受益人姓名、身分證字號及與被保險人之關係、身故受益人 

保單基本資料變更|保戶服務

2. 變更要保人需由變更前、後要保人親自簽名提出申請辦理外,另需經 

父母將保險單之要保人變更為其子女,是否為「保單價值金額」

(二)承上所述,父母先前以要保人身分繳付保險費,嗣後變更要保人為子女,因父母將自己應得保險上之財產權益轉換為子女所有,屬財產贈與,應按截至保險單要保人變更日之保單價值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