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要保人行使契約撤銷權生效後則 - 下列何者為非僅有體檢件之要保人方得主張行使契約撤銷權 - 契約撤銷權何時生效
TWD 49.50
立即下載 購買兩年以上個人人身保險金管會:保戶擁有10 天契約撤銷期
金管會進一步指出,保險契約撤銷權行使時間,為保戶在收到保單隔日起算十天內,若保單由業務員轉送,以保戶或其代理人於保單簽收回條簽所記載日為保單收受日,若以郵寄方式,則
71.要保人行使契約撤銷權生效後
要保人行使契約撤銷權生效後,則 (A)契約自行使撤銷權當日起無效 (B)保險人得扣除手續費 (C)契約自始無效 (D)保險人應計息退還保單。 人身保險業務員(壽險)- 保險
要保人行使契約撤銷權生效後,則
要保人行使契約撤銷權生效後,則(1)契約自行使撤銷權當日起無效(2)保險人應計息退還保險費(3)契約自始無效(4)保險人得扣除手續費.
審慎行使契約撤銷權
要保人依規定行使契約撤銷權者,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書面之意思表示到達翌日零時起生效,該契約自始無效,壽險公司應無息退還所繳保險費。 要保人行使契約撤銷權,可以不論
54要保人行使契約撤銷權生效後
要保人行使契約撤銷權,應以書面為意思表示。 撤銷的效力自要保人親自送達時起或郵寄郵戳當日零時起生效,保險契約自始無效,保險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。
本契約須經投保申請,契約成立後始生效力
要保人依前項規定行使本契約撤銷權者,撤銷的效力應自要保人親自送達時 起或郵寄郵戳當日零時起生效,本契約自始無效,本公司應無息退還要保人 所繳保險費;本契約撤銷生效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