股東臨時會 - 股東臨時會流程 - 股東臨時會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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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法第172條-函釋
股東常會之召集,應於二十日前通知各股東。 股東臨時會之召集,應於十日前通知各股東。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股東常會之召集,應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;股東臨時會之召集
股東臨時會
股東臨時會 股份有限公司在必要的時候由召集人召集,並於10日前通知各股東。 若是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,則要在15日前通知,但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1,000股的股東,可以在資訊
公司法第173條-函釋
繼續一年以上,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之股東,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,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。 前項請求提出後十五日內,董事會不為召集之通知時,
股東得否以臨時動議提案召集股東臨時會?
A股份有限公司於2006年6月12日召開股東常會,議程進行至臨時動議時,股東. 甲提案:「本公司董事會應於2006年9月12日以前儘速召集股東臨時會,召集事由. 應包括:(一)討論是否 3 頁
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ParaDeatil.asp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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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東會通知及過戶停止日期計算器
股東臨時會之召集,應於十日前通知各股東。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股東常會之召集,應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;股東臨時會之召集,應於十五日前通知各股東。 通知應載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