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保留字面上的意思是,有些事項必須要「保留」給「法律」來規範。而「相對法律保留」是指,如果牽涉到對人民某些自由權利的限制,或者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給付行政 ...
絕對法律保留(國會保留)與相對法律保留. 之間;使立法權掌控決定租稅法律主義的憲. 法基本權保障範圍,應歸屬的層級─絕對法. 律保留或相對法律保留。11 頁
關於應適用法律保留原則之「法律保留事項」之範圍,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條規定:「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:一、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,應以法律定之者。二、關於人民之權利、
法律保留原則是什麼意思? 又稱作「積極的依法行政」。指在沒有法律授權的情形下,行政機關即不能合法的作成行政行為,所以憲法已將某些事項保留予立法機關,
第二個「依法行政」的原則,是所謂的「法律保留原則」,這是. 沿用日本法學界的用語,常讓我國公務員搞不清楚意義,簡單說就是. 「保留給法律來規範的原則」。再深入說明,就是 5 頁
(A)絕對法律保留又稱國會保留. (B)相對法律保留又稱為行政保留(C)憲法保留事項可 絕對法律保留(國會保留). 對生命、身體自由的限制. 必須以制. 定法律之. 方式為之.9 頁
名詞解釋 特定領域的國家事務,應保留立法者用法律來加以規定,行政機關只能依照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的法規命令為行為。 例如:稅捐稽徵機關不得對人民課徵非法律所規定稅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