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稅率變更

房屋稅率變更 - 房屋使用變更申請書 - 房屋稅變更自用住宅

價格: TWD 70.48

評分:70.48

下載: 882228

檔案大小: 92.3 MB

版本: 7.13.49


房屋使用情形變更(例如由營業用改為住家用)

二、本局網站(https://www.tax.taichung.gov.tw )線上申辦。 · 三、攜帶身分證至本局視訊服務站辦理。 · 四、 

年度中房屋使用情形有所變更,要如何申請及如何課徵房屋稅?

房屋使用情形變更致稅額減少者,納稅義務人於當期房屋稅開徵40日(3月22日)以前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,自當期開始適用;如逾期申報或稅額增加者,則自次期開始適用。

申請變更房屋使用情形(申請房屋稅自住

▌ 提示訊息: 一、房屋使用情形變更致稅額減少者,於每期開徵40日以前申報者,自當期開始適用;逾期申報者,自申報之次期開始適用。 二、房屋使用情形變更致稅額增加者,應於變 

本府1999常見問答-房屋使用情形變更,如何變更房屋稅稅率?

一、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,房屋使用情形倘有變更,應於每期房屋稅開徵40日(即3月22日)以前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;使用情形變更致稅額減少者,自申報當期開始適用, 

改革重點-房屋稅2.0

修法前:自住3戶適用稅率1.2%,空置7戶適用稅率1.5%-3.6%。 修法後:自住3戶維持稅率1.2%,7戶適用2%-4.8%;如果小財將原空置轉出租房屋3戶,其中1戶作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稅率1. 

申請變更房屋使用情形

房屋使用情形變更,除致稅額增加,納稅義務人應於變更之次期房屋稅開徵四十日(即3月22日)以前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外,應於每期開徵四十日以前申報;經核定後使用情形未再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