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 捐助章程;以遺囑捐助設立者,並應檢附其遺囑影本。 · 3. 捐助財產清冊及其證明文件。 · 4. 董事及設有監察人者,其名冊、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簽名或印鑑清冊。
一、可向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人民團體科提出申請。地址: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南區6樓,諮詢電話:1999(02-27208889)轉分機6956-6958. 二、申請辦理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需
捐助財產清冊及其證明文件。 · 董事名冊及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。 · 願任董事同意書;置有監察人者,願任監察人同意書。 · 法人及董事印鑑清冊2份。 · 董事相互間有
二、捐助章程;以遺囑捐助設立者,並應檢附其遺囑影本。 · 三、捐助財產清冊及其證明文件。 · 四、董事及設有監察人者,其名冊、身分證明文件
1.基金會概況表 · 2.基金會籌備會議紀錄(含簽到表) · 3.第1屆第1次董事會議紀錄(含簽到表) · 4.捐助章程或遺囑影本 · 5.財產清冊及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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