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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2月27日 — 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。(於國內設有戶籍之被保險人可自行申請,不需投保單位蓋章); 死亡證明書、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告裁定書。
▸ 年金喪葬給付的金額 給付金額是按照被保險人死亡當月之月投保金額,一次發給喪葬給付 5 個月。 小提醒:國民年金保險月投保金額自104年1月1日起,由17,280元調整為18,282元
給付標準依照家屬死亡當月(含)起,被保險人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。父母或配偶死亡發給3個月;年滿12歲子女死亡發2.5月;未滿12歲子女死亡發1.5月。
給付金額 給付金額是按被保險人死亡當月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 喪葬給付5個月。 ✨貼心提醒✨ 國民年金保險月投保金額,自112年1月1日起由18,282 元調整為
1. 父母或配偶死亡:發給3個月 · 2. 年滿12歲子女死亡:發給2.5個月 · 3. 未滿12歲子女死亡:發給1.5個月
如果被保險人死亡時是單身,沒有配偶和子女,此時才可由父母為順位請領遺屬年金給付。 四、各順位遺屬的請領條件: (一)、配偶須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規定:
二、喪葬給付的金額是按照被保險人死亡當月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5個月,國民年金保險月投保金額,自104年1月1日起,由17,280元調整為18,282元;另自112年1月1